[转帖]回忆金庸感动我的时候——胡斐
2006-05-22 19:20:06
<br/>作者:江南<br/> 很少会有人喜欢胡斐这个角色,当然也不至于讨厌,因为他老兄既没有杨过追日的痴狂,也没有萧峰折箭的悲壮。此君虽然不是个郭靖一样的傻子,却偏偏看起来就少那么点浪漫气息,更不见有天山折梅手那样的神妙武功,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拿把刀行侠仗义的半大小子。所以开始看《飞狐》的时候,颇有些无趣。受过《天龙》和《神雕》的熏陶后,看着这个平淡的故事,好象是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感觉”——金庸时常会带给我们的,直欲凌风长啸的慷慨激昂。<br/> 但是胡斐傻小子身上有一件令人惊心动魄的气概,一个真正的侠者的气概——扶危济困!傻小子无意于天下,也少了点救国救民的大市场,但是他是真正在用他那把不那么耀眼动人的刀在,行侠仗义!<br/> 《飞狐》的整个故事里,他和凤天南之间的追杀与奔逃一直是一条线索,无论什么样的挑战和阻挠,胡斐从来就没有放弃过他必杀凤天南的决心。金钱他不要,江湖道上的朋友他敢拔刀,美貌的梦中情人袁紫衣的剑与柔情也不能让他后退。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我们是不是也能看见他不惜为敌天下的执着——杀凤天南。他为什么要杀凤天南?只有一个原因,为了素不相识的钟四一家人的仇恨,为了遭到毒打的钟阿四,为了被自己母亲开膛破肚的小三子,为了疯了的钟四嫂。这些比起为国为民的国家大事当然是不能相提并论,似乎也没有从小家人全数遭仇家屠戮,遗孤的复仇来的动人。但是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时常想起以前读的唐传奇《红拂夜奔》,虬髯客对李靖看一颗人心说:“此负心人之心,衔之十年乃获,愿与君共。”于是就酒同食了那颗心(儿童不宜)。为了一个负心的人,追杀十年,食其心而痛饮,难道不能看出那偏执极端中激越飞扬的侠气?武侠小说家们总喜欢把自己的主人翁放到外族入侵,朝野大乱或是江湖纷争,枭雄出没的世代,似乎以为时事造英雄,非此不足以标榜侠精神之伟大。至此重侠义,轻生死,非但大侠们自己不怕死,寻常百姓的死活也就不放在眼里。读《笑傲》说向问天和令狐冲为了争马而下手杀人一节(令狐大侠倒是只旁观了一回),我不禁为这种侠者精神的糟粕而吓傻了眼(其实没有给吓到,只是想出门把那不管他人死活的向问天宰了,贴个皇榜示众)。能说明这是什么,大侠们是不是以为自己就很了不得,为了江湖大道,杀个把人也是难免?此种情结古已有之,唐朝有荆楚地区大侠某某过生日,长安大侠前来庆祝,侍女劝酒而不饮,荆楚大侠连杀数女,长安大侠只是不卖面子。这时候荆楚大侠的小老婆忽然微笑失态(鬼知道她怎么有那么大胆子),荆楚大侠顿时命人带她下去。她再上来时,已经坐在银盘里,仍饰以罗衣脂粉,只不过烧熟了而已,荆楚大侠立时拿了筷子挑肥的开吃,终于吓倒了长安大侠,赚足了面子。(当时真恨不得去当三月土匪,把荆楚大侠点了天灯再说)其实《水浒》何尝不是,锦毛大侠燕顺要不是不小心得知了“哥哥”乃是仗义疏财的宋公明,已经喝上了“牛子”心肝做的醒酒汤了,同样,要不是张青回来的早,十字坡知名女侠孙氏早就把她“兄弟”武松给“坏”了。古人糟粕点我们就不说了,关键是武侠小说的大家们为了让故事更加惊心动魄,也就开始玩命的制造高超的武功,使劲的杀人,后来的作家为了多一点销路,就不得不比早期的作家多杀人。(施瓦欣格说的最好:“这个续集将有更多的杀戮场面,将有一百三十八人被杀,比第一集多一倍以上!”)于是成了双方的高手们带着侠和魔的面具玩命开杀,可怕的是不少读者也大声叫好,或者多少对大侠们杀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萧峰聚贤庄大屠杀,很少有人不满吧?结果就是,很多的书号称武侠。但是有武无侠!兹意杀人中的大侠已经忘记了小人物的伤痛,也没有闲心管那些小事,而着心着力在江湖大业上。和古代大侠郭解等人一样,对兄弟够义气,和不同地头(或者魔教什么的)的大侠来几次械斗,然后可能还会惺惺相惜,这就是“侠”了。小人物的死活都是个过场,渐渐的也少人关心。就算是杀了,也是不小心嘛!这号大侠也是真的大侠,除了名字前必须添加两字以外。还是那句话,看武侠不是抽大烟,不是要陶醉和放纵自己,好歹作者也要告诉我们对错真假吧?不能拿一堆冒牌大侠哄我们吧?<br/> 说了半天,兼论都快成总论了。还是来说傻小子胡斐。胡斐打小就是一条汉子,有文为证:<br/> 突然间一个黄瘦男孩从人丛中钻了出来,指着苗夫人叫道:“你女儿要你抱,干么你不睬她?你做妈妈的,怎么一点良心也没有?”这几句话人人心中都想到了,可是却由一个乞儿模样的黄瘦小儿说出口来,众人心中都是一怔。只听轰轰隆隆雷声过去,那男孩大声道:“你良心不好,雷公劈死你!”戟指怒斥,一个衣衫褴褛的孩童,霎时间竟是大有威势。田归农一怔,刷的一声,长剑出鞘,喝道:“小叫化,你胡说八道什么?”那盗魁阎基抢了上来,喝道:“快给田相公……夫……夫人磕头。”那男孩不去理他,脸上正气凛然,仍是指着苗夫人叫道:“你……你好没良心!”<br/> 骂得有胆识,有气概,是非两个字,在他心里是清清楚楚。别人知道是非而不敢说,和一个孩子毫无顾忌的正直相比,真显得是在一群乌龟里的龙吟虎啸之声。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管你是苗人凤的老婆还是田归农的情妇他都敢骂。人命就是人命,天道生世人而以地气养之,谁也不能蔑视和践踏,管你是凤天南的贵命还是小三子的贱命。侠者在这个时候才真正体现了自己人性上的闪光。拍案而起的愤怒用于一个小人物的恩仇并不意味着不值,而是他自己心里的“公道”的召唤,如果因为拯救对象的渺小而不伸以援手,那“侠”字就虚伪的很了。金庸在很多武侠作家把我们带上了飘渺不可及的江湖道义,救国救民的侠者风范以后,用一个少年为小人物复仇的故事重新让我们领会到了传说中的侠者在真实的世界中的高大。<br/> 在胡斐没有力量保护自己和受伤害的人时,他尤且直言无忌,当他腰间带刀时他又怎么能容忍凤天南的猖狂。“血印石”一节胡斐看见的惨剧可能还说不上惊天动地,但是他见到了就要管,没有什么理由,也不用钟四嫂跪地曰:“英雄,救命啊!”<br/> 我一直以为,一个侠客应该能体会到别人的痛苦,能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能苦别人的苦,恨别人的恨,所以言快意恩仇,因为对于恩仇感同身受,为别人伸冤便如同为自己报仇,大仇得报之时怎能不快意?<br/> 《飞狐》中有那么一段:<br/> 于是将马匹牵到凤宅旁锺家菜园,找了一柄锄头,将锺阿四夫妇父子三人葬了。只见菜园中萝卜白菜长得甚为肥美,菜畦旁丢着一顶小孩帽子,一个粗陶娃娃。胡斐越看越是伤心恼怒,伏地拜了几拜,暗暗祝祷:“锺家兄嫂,你若在天有灵,务须助我,不能让那凶手走脱了。”<br/> 钟家三口人的遗物在胡斐的眼里是物是人非,他似乎能从这些东西里看到钟家想要守着却终于守不住的可怜的幸福。人当此际遇,怎能不怒?所以胡斐从内心上承袭了钟家人的愤怒,他能这样就是因为他纯粹的侠者的心!<br/> 所以他才能以提刀上马,追猎八百里,必取凤天南项上人头以慰钟家在天之灵!凤天南为了逃避胡斐的追杀,不可谓不煞费苦心,首先来贿咯,请吃饭住店,送庄子佣人,不成!然后这招就比较狠了,先让北京的武官们和你赌,送你钱财,给你房屋,与你交朋友,面子银子一起来,看看胡斐的表现:<br/> 胡斐朗声说道:“各位请了!姓胡的结交朋友,凭的是意气相投,是非分明。咱们吃喝赌博,那算不了甚么,便是市井小人,也岂不相聚喝酒赌钱?大丈夫义气为先,以金银来讨好胡某,可把胡某人的人品瞧得一钱不值了!”<br/> 曾铁鸥笑道:“胡大哥可误会了。凤老大赠送一点薄礼,也只是略表敬意,哪里敢看轻老兄了?”<br/> 胡斐右手一摆,说道:“这姓凤的在广东作威作福,为了谋取邻舍一块地皮,将人家一家老小害得个个死于非命。我胡斐和锺家非亲非故,但既伸手管上了这件事,便跟这姓凤的恶棍誓不并存于天地之间。倘若要得罪朋友,那也是势非得已,要请各位见谅。周大哥,这张屋契请收下了。”从怀中摸出套着屋契的信封,轻轻一挥,那信封直飘到周铁鹪面前。周铁鹪只得接住,待要交还给他,却想凭着自己手指上的功夫,难以这般平平稳稳的将信封送到他面前。只听胡斐朗声道:“这里是京师重地,天子脚底下的地方,这姓凤的又不知有多少好朋好友,但我胡斐今晚豁出了性命,定要动一动他。是姓胡的好朋友便不要拦阻,是姓凤的好朋友,大伙儿一齐上吧!”说罢双手叉腰一站。他明知北京城中高手如云,这凤天南既敢露面,自然是有备而来,别说另有帮手,单是王氏兄弟、周曾二人,那便极不好斗,但他心中愤慨已极,早将生死置之度外。<br/> 没有情面,没有犹豫,也没有退缩,这才是真正的公道所在,比起令狐冲看见向问天杀人而不愿明言,高下之去何只千里?<br/> 最狠的倒不是凤天南自己的小计谋,而是他的宝贝私生女袁紫衣的柔情和兵器,胡萝卜加大棒下,胡斐的表现我就不多言了,大家都还记得吧?单单和那个为了救心上人而去投蒙古的痴情大侠杨过相比,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br/> 这就是一个真正的大侠,金庸自己说没有能把这个人物塑造得很完美,但是单为他这种出力让大家看看真实的侠义的努力,我就要叫一声好。王朔流行的时候,不是说是个流氓都能当作家,武侠流行的时候,也不是说拿把刀就能当大侠。比起那些只知道练很高的功夫,杀很多的人,娶很多的老婆的大侠们,我宁愿去看拿着一把破刀,但是为弱者拔刀的胡斐。<br/> 读此一节,令人击节! <br/>[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2 19:31:44编辑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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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流月去无声。